為規范法律咨詢委員會的工作,提高法律服務質量,確保依法履行職責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總則
- 法律咨詢委員會是本單位依法設立的專門法律咨詢機構,負責為各部門和工作人員提供法律咨詢、意見和指導。
- 委員會的工作遵循依法、公正、高效、保密的原則。
- 委員會成員由具備法律專業知識或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,依法獨立開展工作。
二、職責范圍
- 提供法律咨詢服務:針對本單位業務活動中的法律問題,提供書面或口頭法律意見。
- 法律風險評估:協助評估重大決策、合同簽訂、規章制度制定等事項的法律風險。
- 法律培訓與宣傳: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普法宣傳,提高全員法律意識。
- 參與糾紛解決:在內部爭議或對外糾紛中提供法律建議,必要時協助處理訴訟或仲裁事務。
- 法律文件審核:對涉及法律效力的文件、合同和協議進行審核,確保合法性。
三、工作程序
- 咨詢申請:各部門或個人可通過書面或電子方式提交法律咨詢申請,明確咨詢事項及相關背景。
- 受理與分配: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受理申請,并根據事項性質分配給相應委員處理。
- 研究與答復:委員應在規定時限內研究法律問題,形成書面或口頭答復意見,并報委員會審核后反饋申請人。
- 歸檔管理:所有咨詢記錄、法律意見及相關文件均需歸檔保存,確保可追溯性和保密性。
四、組織與成員
- 委員會設主任一名,副主任若干名,委員若干名,任期一般為三年,可連任。
- 委員應具備法律專業背景或相關經驗,并定期參加法律培訓和業務交流。
- 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,總結工作、分析典型案例,并研究改進措施。
五、附則
-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,以本辦法為準。
-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法律咨詢委員會所有,未盡事宜由委員會另行規定。
本辦法旨在確保法律咨詢工作的規范化和專業化,為單位的合法運營提供堅實法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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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7 09:33:56